说起民国时期的电影明星,最耳熟能详的莫过于那三个名字:胡蝶、周璇、阮玲玉。
在这三个奇女子里,胡蝶无疑是最好命的那个:“苦情天后”阮玲玉身陷情感纠纷,于青春年华的二十五岁自杀玉殒,留下“人言可畏”的千古哀叹;声音甜美的“金嗓子”周璇,最终未能给自己的人生唱出一首《月圆花好》,于精神疾病的折磨中猝然清冷地香消玉殒。
只有胡蝶,生前她是影迷票选上海滩最为当红的“电影皇后”,她的代表作《歌女红牡丹》是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火烧红莲寺》是民国时期上海最卖座的电影之一,晚年更是凭借《后门》获得亚洲电影节最佳女主角。可以说是要人气有人气,要口碑有口碑,要奖项有奖项,羡煞如今娱乐圈一干不甘寂寞的戏骨和流量。
最重要不过,胡蝶活得长,一九○八年出生。一九八九年去世,这只漂亮的蝴蝶翩跹了大半个世纪,比她同期的任何一位女明星都要活得长久,笑到最后。
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电影皇后”胡蝶比起同侪们,其实是一位“普通人”。
胡蝶美吗?当然美,但美不过阮玲玉和周璇。
阮玲玉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举止间一种天然的优雅柔媚,真正是曹雪芹笔下走出来的林黛玉。
周璇无疑是中国电影史上最可爱的少女,《天涯歌女》里小红的那股天然娇憨,至今无人超越。如果说阮玲玉是黛玉,那周璇可与史湘云一比。
而胡蝶呢?胡蝶的美是另外一种,相比阮玲玉,她也美,但美得太过“健康”,是喜相的圆脸盘;相比周璇,她也甜,但甜得俗气,一双酒窝似乎过于深。
而作为一个女演员,她的天分也不比阮玲玉。初入行,有阮玲玉在前,胡蝶的演技是被批评的,人们嘲笑她像木头。即使后来经过努力和锤炼,她的演技得到观众认可,她也不无真心地感叹自己的演技不如阮玲玉。
就是这样一个美得并不顶尖,天分也不出挑的胡蝶,却盖过阮玲玉的风头,成为上海滩影迷们的最爱,并且长长久久地活到八十一岁,得到所有同期们都难以企及的“圆满”。
我曾经很疑惑,胡蝶,这个原名胡瑞华的女孩,到底是靠什么实现了自己的人生小团圆呢?难道真的只是凭运气吗?
当然并不。
其实看看胡蝶这一生,她的运气实在不算好,比起一向以命苦著称的阮玲玉,胡蝶的命歹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胡蝶的第一次灭顶之灾,出现在一九三一年。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当时,东北军守将张学良正在北京,而胡蝶为拍摄《啼笑因缘》也在北京。于是突然间,坊间传出绯闻,说道事变当夜,不抵抗将军张学良正在北京舞厅里,与当红女明星胡蝶相拥跳舞。
一时间,咒骂声四起。
文人马君武甚至撰诗嘲讽: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蝴蝶正当行,温柔乡是英雄冢,哪管东师入沈阳。
对于一个上升期的艺人而言,这是何等的灭顶之灾!在这样一个泛娱乐化的时代,每个人都知道,卷入这样的丑闻,是足以击垮一个艺人的莫大黑点。
阮玲玉自杀,为的是情,为的是报纸上抹黑她的私生活。
而胡蝶,被抹黑的却是民族大义!
可胡蝶没有选择自杀,她选择了有礼有节地对抗,登报斥责谣言,找相关人出面证明自己当日的行踪,并发表了一篇铿锵有力的声明——
蝶亦国民一份子也,虽尚未能以颈血溅仇人,岂能于国难当前之时与负守土之责者相与跳舞耶?
这场“翩翩蝴蝶正当行”的闹剧到底是由谁一手制造的?
或许是日本人,为的是破坏主张抗日的东北军将领张学良的名誉。
但是,看客也都难辞其咎。
中国向来有“红颜祸水”论,仿佛天下所有的坏事,女人都要为其担一半的责。这个祸水,可以是妲己、杨贵妃、陈圆圆……也可以是胡蝶。
红颜命薄,盖因人们总是喜欢怀着恶意去摧折红颜。
一九三七年,上海沦陷,胡蝶中断事业,和丈夫潘有声南下香港。
一九四一年,香港沦陷,胡蝶来到重庆。
褪去了明星光环,胡蝶只是一个百姓。
百姓命贱,战争可以毁灭她,强权可以压倒她。在重庆,胡蝶遇到了强权。
已经身为人妻人母的胡蝶,被军统特务戴笠霸占了。
她成了戴笠的金丝雀,而丈夫潘有声,被打发去了云南。
关于这段历史众说纷纭,然而真相到底怎样,没有人知道。晚年胡蝶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
一个讲家国大义、懂礼义廉耻、与丈夫恩爱甚笃的女人,却成为一个特务的笼中鸟。
在那些岁月里,内心有过怎样的煎熬,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我们只知道,胡蝶撑过去了。
她咬牙忍耐着,直到一九四六年,事情突然迎来转机——戴笠飞机失事死亡,胡蝶终于自由了。
她和丈夫终于团聚,两个人一起去往香港定居。在香港,丈夫创办了“蝴蝶牌”暖水瓶。他们夫唱妇随,直到丈夫去世后,胡蝶又独自飞往异国,在加拿大的枫叶里安然终老。
九·一八事件、重庆事件,每一件都是致人于死地的大事,然而在胡蝶的一生中,又何止这些波折呢?
身为女人,她做过人家的恋人。
初入电影圈,少女胡蝶结识了同行林雪怀,彼时大家都是籍籍无名之辈,相处也算温馨融洽。但后来,随着胡蝶的走红,林雪怀的事业却没有进展。这个大男子主义、非要压女友一头才肯满足的男人开始变得心理扭曲,他在报纸上抹黑胡蝶名誉,大曝胡蝶的隐私,十足像阮玲玉的前夫张达民。
而胡蝶的选择,是与他对簿公堂,最终解除关系获得自由。
身为女人,她做过人家的母亲。
在与潘有声的婚姻之外,胡蝶还有过一个女儿,名叫胡友松。胡友松到底是谁的女儿?没有人知道。可以确定的是,她并非潘有声的女儿。
有人说,胡友松是戴笠的女儿,但是真相无人知道。
一九三九年,胡友松出生。一九四五年,胡友松被胡蝶寄养在朋友家。从那以后,胡友松再也没有见过亲生母亲胡蝶。
母亲胡蝶飞往了异国,而女儿胡友松留在国内,母女二人独自走完属于各自的传奇一生。
后来,胡友松嫁给了李宗仁,成为李宗仁的第三任太太。
李宗仁,对,就是那个记录在教科书里,打赢了台儿庄大捷的守将李宗仁,那个曾经做过中华民国代总统的李宗仁。
历史真是有趣,当胡蝶在军统特务戴笠手底下忍受着强权讨生活的时候,又怎会想到,自己未来会有一个前中华民国代总统的女婿呢?
你永远也猜不到时光会缔造出怎样的传奇。
让我们回到胡蝶身上。
抛弃了女儿的胡蝶爱女儿吗?
不可能不爱。
胡友松在六岁之前一直养在胡蝶身边,那是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五年。那时的胡蝶,明星光环尚在,是举国关注的国民女神。如果不爱这个女儿,她大可把女儿送人,掩盖掉痕迹,而不是带在身边,忍受旁人打量的目光和恶意的揣测。
传说抗战结束后,胡蝶原本想接走女儿,却因支付不起养母提出的高价而含泪作罢。
在加拿大的那些岁月里,她的身边没有潘有声,也没有胡友松。
看着飘零的枫叶,一个母亲,是否会常常想起远方的女儿?
挨过作为演员的三年冷板凳,忍受过作为百姓遭受的强权压制,扛过身为红颜的“祸水”之论,抵挡过作为妻子对丈夫、作为母亲对女儿的思念。
看着影像资料里胡蝶的笑容,我终于明白胡蝶何以成为大众喜爱的胡蝶。
胡蝶是爱笑的,她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笑起来像两个逗号。
无论何时,胡蝶都在笑,笑容是她的标志,也是她的救赎。
不顶尖美,也不顶尖天才的胡蝶,恰恰是最中国最民族的那一个。她拥有我们这个民族最引以为傲的特质——承受苦难,笑对苦难,并且能在最苦难的土壤里开出花儿来。
看胡蝶,就像看一个我们期望中的自己。
中岛美嘉有一首歌,叫《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
人生在世,没有一个人的生活不是千疮百孔的,谁都有过想要一了百了的时候。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所以,在那些想要一了百了的时刻,不妨想想胡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