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在内娱圈闹得最火热的其中话题之一,无疑就是郑爽与张恒代孕弃养事件。事情发展至此,虽然许多人已渐渐淡忘,但郑爽也因为此事而导致演艺事业急转直下,惨遭电视台、娱乐圈全面封杀。但其实他们俩之间除了孩子抚养权一事,另外早在2019年11月份俩人分手后,郑爽就曾向静安法院起诉张恒,请求判他归还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然而,在一审判决结果确定支持郑爽的全部诉讼请求出炉时,张恒就已表示不服,并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驳回郑爽的全部诉讼。而事情拖至昨日(2021年3月31日),上海二中院也终于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关于2000万的经济纠纷事件,其实是发生在俩人还在一起的时候。当初郑爽和张恒还在热恋时,就曾借给男方2000万元,并且备注了是“借款”,要求张恒辞职为她工作。而当时,张恒也称说:“那2000万元算我借的吧,每个月拿你一块钱为你工作。”可后来俩人关系破裂,分手以后郑爽便想向张恒索回借款,没想到张恒却不愿意。于是,郑爽只好向法院起诉对方,但张恒对于两次判决都支持郑爽而表示不服,打算继续一直上诉到最高法。
而据分析结果来看,张恒宁愿再上诉都不肯还钱,主要是因为他认为当时自己和郑爽还是同居关系,所以理应共同承担同居期间的经济纠纷,而不应该是由他来支付给郑爽。此外,他还认为自己那段时间给郑爽“创造的财富”也已经算是还款了。也就是说,张恒认为这段时间自己已经帮助郑爽盈利超过2000万,已经赚够了当初所借的钱。不过法院认为,所有报酬或分红等与本案民间借贷纠纷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所以才不支持张恒的说法。加上过去张恒是郑爽的经纪人,所谓的“创造财富”,其实张恒同样能从中获得好处,郑爽也一定得给“经纪人”发工资,所以“已还款”一说也不成立。
而看到张恒两次败诉后都对判决结果不服,打算继续上诉,许多原本就不是郑爽粉丝的网民也纷纷留言表示支持法院判决、支持郑爽继续维权,更批评张恒是个超级无赖的说谎精。大家都一致认为即便弃养一事郑爽也有错,但这是两码的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替郑爽感到不值:“摊上这种男人太可怕了,找男朋友真的要擦亮眼睛!” 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