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乐队文化突然爆火,而那些乐队的作品也被更多人熟知并且喜爱。
当然了,这是一把双刃剑。
很多歌手因为喜欢,乐于翻唱,这没毛病。
但是作品火了之后,连作品最起码的表达都没整明白,就开始曲解其含义,让我确实有些迷惑。
前几天,我在抖音上看到了一个歌曲推荐视频。
视频作者汇总了100首失恋情歌,其中第78首推荐曲目就是《杀死那个石家庄人》。
我从未听说过《杀死那个石家庄人》讲的是“失恋”,这不是误导大众吗?好好的一个艺术作品,就这样被糟蹋了,目前该视频一经发布就得到了超过3.7W点赞,转发为2577。
不仅如此,在网上各个平台上还有更多颠覆你三观的改编、翻唱、remix版本。
令人头皮发麻。
你不禁会感叹,这帮人究竟还要毁多少经典?
作品火了,被更多人知道,这本身对那些常年只能活动在地下的乐队来说,是一件好事。每个人也都有自己诠释音乐的权利。但我们只是为了迎合大众,拥抱商业去改编那种尽毁三观的版本,只会让音乐市场越来越混乱。
比如这首重新remix马赛克乐队的《夜猫》,直接变成了修脚房视频的BGM。
如果不是因为写这篇文章,平常我看都不会看一眼。
迷惑……
先不说视频,单纯从音乐层面讲。
一首拥有复古Disco元素的摇滚作品,直接变成了土嗨。
唱腔似乎想模仿张蔷的版本,但却唱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塌糊涂。
目前在抖音上已有超过3.3万人使用该版本,拍摄短视频。
真是替这首作品的原唱,而感到悲哀。如果要是被马赛克听到,夏老师还不得上去就是一个飞踹?我们再来听下面这首,由来自台湾的老王乐队的《我还年轻 我还年轻》改编而成的DJ版,直接让我心脏病都犯了。
我还年轻苏子孽 – 这位妹妹你被逮捕了
令人诧异的是,这个DJ版似乎在短视频平台上面比原版还要火。
之后,越来越多关于这首歌的remix翻唱进入大众视野,带起了一阵风。
以下这个视频,令人严重感到不适。
社会语录,配上土嗨节奏,这难道还是我认识的《我还年轻 我还年轻》吗?一首摇滚作品,逐渐变成了精神小伙的精神鸦片,荼毒了不知多少人?还有审美吗?
当然了,最让我头大的不是上述的两首,而是同为台湾乐队茄子蛋的代表曲目《浪子回头》。
好家伙,上来就进副歌高声嚎一嗓子,直接把你整懵逼。
没有情绪的起承转合,更别谈什么编曲逻辑。
后面还跟着几个壮汉为伴唱,啥也别说,“飒”就完事儿了。
这不是糟蹋华语乐坛吗?
更匪夷所思的是,该条视频点赞超过21.4万,转发则为3486次。
挺悲哀的。民谣变成口水歌,摇滚乐变成DJ土嗨,让很多乐迷忍无可忍。优秀的音乐作品就这样被毁,一次又一次刷新着大家的认知。我吐了。
当然了,这种行为绝非只存在于对国内乐队作品的改编,连国外一线大牌摇滚乐队的世界级经典作品,依然在劫难逃。
通常,我们所说的音乐要不断创新、打破、重建,这都是基于对音乐本身的追求以及质量。简单来讲,大家都不是为了商业或者博取更多关注而突破。把一首大家耳熟能详几十年流传下来的经典作品,在不尊重歌曲本身表达的方式下改编,这就注定做出来的东西仅仅是一泡屎。
比如Linkin park的经典《In The End》。
同一首歌,我就搜出来N个版本。
In The End抖音热歌DJ – 哥哥微信来了
In The End抖音DJ;沐泽 – La Ban da
In The End抖音Music – Apoligize
这都是些啥?
把经典随便混一首EDM就能火?
那Linkin park坚持那么多年创作,还有什么意义?如果想做电辅音乐,老老实实的多学点技巧,加强自己对音乐本身的理解,改编也能像点样子。这算什么?
如果查斯特还活着,那不得气昏过去……
接下来是这首Radiohead的《Creep》直接被做成了“提神醒脑”的车载DJ。
当然了,这个短视频平台上爆火的版本,依然还是改编自Gamper&Dadoni与Ember Island的remix版。
CreepGamper & Dadoni;Ember Island – Creep
后者虽然没有特别惊艳,但也算是保持了原曲中的表达,冰冷、自卑、厌世的情绪。
然而,前者将鼓点加重,重点突出节奏感,给人一种社会摇BGM的既视感。
即便如此,评论区依然还有各种尬夸的声音。
不怕大家的审美大相径庭,就怕没听过好东西前,就认为垃圾一定就是优质的。
想想就细思极恐。
最令人发指的是,因为前两年土味文化袭来,小红莓乐队的反战歌曲《Zombie》直接玩烂。
成为各大土味视频的首选BGM。
可能大部分人在玩梗时,根本没看过歌词,也没了解过所蕴含的历史背景。
这是主唱桃乐丝,因对北爱兰共和军在与英军交战时,伤及无辜,表示不满,所以才写下的。这么严肃的一首歌,却被这样乱改,简直是灾难。最值得一提的是,在它最火的那年,也是主唱桃乐丝去世的那年……
娱乐至死,胡改乱编,那样不仅会让音乐市场垃圾越来越多,更会误导年轻人认为这就是“好东西”。音乐的底线被一次又一次的拉低。
什么才算得上好的改编或者翻唱?
当然这个并没有标准答案,但至少有一点是及其必要的:得到原作者授权,在尊重、了解其表达的情况下,进行二次创作。刚才提到的《Zombie》,反战的主题改成泛娱乐化的土嗨,显然有些说不过去。
就像我国很多红色歌曲,不允许随便改,是一个道理。
早在三十多年前,枪花就已经证明了一切。
这首翻唱自Bob Dylan的《Knockin’ On Heaven’s Door》,被万千乐迷奉为经典神级翻唱。
Knockin’ On Heaven’s DoorBob Dylan – The Essential Bob Dylan
Knockin’ On Heaven’s DoorGuns N’ Roses – Greatest Hits
原版饱经沧桑,叹息世态炎凉、战争之残酷,而枪花版直接用摇滚乐表达自己的态度。
虽然诠释方式不同,但内核一致,质量高。
当然还有像Adele翻唱The Cure的《lovesong》。
这才是好东西。
LovesongThe Cure – Anniversary: 1978 – 2018 Live In Hyde Park London (Live)
至于上个世纪80—90年代香港乐坛翻唱日本很多音乐人的作品,我就不说了。
到底有多牛逼,大家都有耳朵,也不必多言。经典只能被致敬,无法被超越。创作者可以把作品写出,某种程度上,个人属性很重,换一个人诠释味道不可能一样。
最多只能在某个方面,做到耳目一新。
至少我没听谁说过,枪花的《Knockin’ On Heaven’s Door》可以超越Bob Dylan。大家醒醒吧,别被土嗨脏了耳朵。这个时代需要将精华流传,但从不需要糟粕。
对于改编或者翻唱而言,以博人眼球为目的、不深究原曲表达内核,粗制滥造只能称为垃圾。
不仅无法推动音乐行业发展,还可能使大家的审美底线一次又一次被拉低。反正应该不会有人愿意,天天生活在垃圾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