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一部少有的以市区命名的电影,这部电影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就是能够让观众产生莫名其妙的共鸣,电影中对于思乡之情表达的十分细腻,连我这个很少离开家乡的人也为之动容,深有同感,若有类似经历的人看过此片,相信感触会无比深厚。我看电影有一个习惯,若是碰到喜欢的影片,就会查与电影同名的小说和文学作品,读过后再看一遍电影细细品味,《布鲁克林》也不例外。这部由爱尔兰当代文学大师科尔姆.托宾执笔的小说,以冷静的笔触呈现出了一个懵懂的爱尔兰女孩在经历并熟悉了纽约的生活后,面临回乡和留下的两难抉择,最终心之所向的故事。十分奇怪的是,以往都是小说的描写胜于电影的演绎,文学作品中对于主人公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之细致入微,演员是无法在电影中完全呈现出来的,但也许是我未能完全读懂大师的作品,也许是先入为主作祟,较之小说版《布鲁克林》,我更喜爱电影版《布鲁克林》的叙述方式,尤其是结尾,更是升华了整个主题,有点睛之笔之妙。(这里仅为笔者个人观点,不妥之处还请读者包涵)。
为了表示本人对于电影版《布鲁克林》的偏爱,今天的推荐就以电影为主,小说为辅,向各位客官展示一个我心中的《布鲁克林》。
纽约布鲁克林大桥
布鲁克林是美国纽约市五大区之一,占地面积和人口都是五大区之首,相较对岸的世界之都曼哈顿,古老的布鲁克林多了一份乡土与烟火气,十分适于外来人口的迁移居住,正因如此,自十九世纪以来,布鲁克林区就是少数民族和外来民族聚居区,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纽约,也就是女主来到纽约的那个时候,由于就业困难和长期被种族歧视,布鲁克林区仍被视为混乱、肮脏、罪恶的原住地,也曾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地区。若非生活所迫,母亲和姐姐是绝对不舍得让小白兔女主去到布鲁克林那个“虎狼之地”谋生的,临行前母亲和姐姐的一段对话可谓操碎了心,在意识到妹妹要去纽约好几年,期间很难和她们见面后,姐姐的话突然顿住了,那些欲言又止的关怀言语,如鲠在喉,一下子就让我想到每次出差时自己母亲的碎碎念念,场景熟悉,情感的共鸣就在这一刻悄悄发了芽。
而女主显然并不注意自己的穿着,尽管我认为主演过《可爱的骨头》《布达佩斯大饭店》的西尔莎.罗南的颜值仍然十分抗打,但在这部电影中,西尔莎仍然尊重原著完美还原了女主爱丽丝的质朴。质朴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她和闺蜜去参加舞会,爱丽丝都不会被在场男生看上一眼,甚至当闺蜜被邀请跳舞时,爱丽丝也只有鼓励的份儿。
但好在爱丽丝不是一个虚荣的姑娘,带着几件让姐姐都觉得少的衣服和小小的皮箱,在家人的目送中含泪告别,爱丽丝不会想到,这将是她与姐姐的永别,未来的日子里她将独自面对风雨,在诺大的城市独自打拼。
母亲不忍看爱丽丝离去,只有姐姐给了她最后一个深情的吻手礼。
从爱尔兰到纽约的轮船上,爱丽丝就已经体会到了外出的艰辛,她不知道轮船遇风雨前不能就餐,仍然在空荡的就餐室里按时用餐,结果在夜晚的颠簸中吐的连苦胆都不剩,更糟糕的是同舱的几个女住客反锁了厕所,我们可怜的女主角只能在情(shi)急(ji)之下顺过来一个空桶上吐下泻,甚是狼狈,幸得同住的一位爱尔兰波浪姐相助女主才占得厕所,觅得了一点安慰。波浪姐是个很不错的人,先于爱丽丝在纽约打拼了很久,在与爱丽丝的交谈中告诉了她一些处世之道,例如上船一定要反锁厕所,你不锁,就会有别的bitch使坏反锁,只有占得先机,才有讲条件的筹码;例如到了纽约一定会想家,但是没关系,这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例如下船过海关检查时一定要打扮成熟,表情镇定,表现得像一个真正的美国人,才不会被赶回爱尔兰。
在波浪姐的谆谆教导下,爱丽丝化了妆,强装镇定通过安检,在走向出口时,镜头十分有深意,一道炫目的白光透过出口迷蒙了她的身影,爱丽丝迎着光,亦或是迎着希望,向着未知的新生活一步步走去。
来到布鲁克林,在牧师的帮助下,爱丽丝寻得了住处,房东太太是个不错的爱尔兰人,家中的租户也都是和爱丽丝一样在布鲁克林打工的爱尔兰姑娘,这群爱尔兰姑娘长相漂亮,各有各的奇葩,却都对爱丽丝比较友好(可能爱丽丝是她们之中唯一举止正常的姑娘吧)。换了新环境,最大的障碍不是衣食住行,却恰恰是最容易被别人忽视的东西——思乡之情。爱丽丝想家,想到食不知味,想到每每收到信都要读上成百上千遍,想到任何时候都是一副难过到哭唧唧的表情,就连工作的时候都因为想家而无法集中注意力,被主管训斥后又批准到员工室休息。
每每看到这里,我都很心疼这个无助的姑娘,每个人在漫长的一生中总会遇到那样一个时刻吧,亲人不在身边,爱人还未出现,孤独无处诉说,生活的压力接踵而至,却只有自己可以依靠,那种孤单与落寞,比无数个通宵达旦的加班加点更让人不知所措。在爱丽丝最艰难的日子里,爱情悄悄降临,她在一场舞会中认识了后来的丈夫水暖工托尼,托尼有着灿烂的笑容,不算高大却很坚实的臂膀,他护送爱丽丝上夜校,陪她看电影,与她约会逗笑,带她见自己的家人,尽管这个剧情略显俗套,但却屡试不爽,爱情的到来抚平了爱丽丝心中的伤感,她渐渐变得开朗爱笑,更努力地在夜校学习会计知识,努力提升自己,通过了会计师考试,甚至在信中告诉姐姐,因为托尼,自己在纽约有了全新的生活。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一切步入正轨之时,姐姐露丝却因为突发心脏病在深夜去世,留下悲伤的母亲独自垂泪,爱丽丝知道这个消息后悲痛难当,在托尼的万分不舍中离开纽约,准备去往爱尔兰处理姐姐的丧事。就在这时,男主和女主做了不可描述的事,他迅速向女主求婚,急切地希望女主在回爱尔兰之前嫁给他,因为他怕爱丽丝一去不回,所以要用婚姻来让自己安心。小说中关于托尼的想法是这样说的:“我看过你哥哥的信。我知道你回去后再来有多难。我知道我也会很难。我知道你是好人。我会生活在恐惧中,害怕收到你的信,说你母亲没法一个人住。”尽管爱丽丝一再声明自己只回去一个月,托尼却仍然坚持与她结婚,于是我们的小白兔女主就真的和托尼领了证,成了夫妻,并在办事大厅遇到了另外一对来领证的爱尔兰夫妇,为后来女主回纽约埋下了伏笔。
在电影中并未表现出爱丽丝的纠结,而在小说中,爱丽丝在和托尼发生关系后很后悔,一方面出于对姐姐刚去世的愧疚,另一方面是她还未想好是否要和托尼结婚,这也使得她后来与吉姆相遇后面临两难的心情显得顺理成章。
回到爱尔兰后,爱丽丝再也不是从前土里土气的女孩了,她在小镇显得时髦又新潮,俨然成为了当地的时尚标;她也不再是从前杂货店的雇佣工,她拥有了会计从业证,可以接替姐姐的会计师工作,并且干的如鱼得水。爱丽丝成为了一个在小镇居民眼中见过世面的漂亮姑娘,很自然地成为了当地有为青年吉姆注意的对象。电影中有个片段十分有趣,爱丽丝在办完丧事后被闺蜜叫出去玩,在车上吉姆与她搭话,告诉她这里的人和之前不一样了,爱丽丝反驳道:“有什么不一样,你不还是像从前那样穿着运动夹克,抹着发油吗?”这里我能看到爱丽丝对于吉姆的抵触,这个之前未曾正眼看过他的男人,现在居然小心翼翼地和自己搭话,爱丽丝觉得滑稽又无奈。
可渐渐的,爱丽丝发现吉姆是一个标准的绅士,在之后的见面中他没有再穿运动夹克,没有再抹发油,与她相处也总是彬彬有礼、恰到好处,爱丽丝母亲十分中意吉姆,因为他英俊年轻又富有,是合适的女婿人选,加之周围的人不断撮合,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爱丽丝的心也慢慢动摇,心中的天平开始向吉姆倾斜。这里我十分感谢小说中对爱丽丝结婚的矛盾心情曾有过详细的描述,这才使得遇到吉姆的爱丽丝的心猿意马有迹可循。随着剧情的深入,爱丽丝似乎慢慢接受了吉姆的追求,见过了吉姆的父母,和吉姆在灯火迷离中相拥而舞,回纽约的期限一拖再拖,托尼的来信也被她扔到抽屉没有去看,与其说不想看不如说爱丽丝不敢看,她甚至想过是否要告诉托尼他们的婚姻是一个错误,却始终没有勇气。
看到这儿我觉得爱丽丝挺渣的,是那种鱼和熊掌都想拥有的渣,她既不想辜负托尼,又想和吉姆恋爱,但细细想来这也不能怪她,爱情来得太快,没等她细细回味就结了婚,婚后遇到另一段似乎更适合她的爱情,面对母亲期盼的眼神和托尼一封又一封热切的信,任凭是谁,都会犹豫不决的吧。
如果照此发展下去,电影很有可能会成就一地狗血,万幸的是,两人的爱情并未继续下去,剧情也没有走到不可挽回的撕逼中,世界上总不会有不透风的墙,爱丽丝被原来打工的杂货店的老板娘——一个是非不分、人品极差的老女人特意叫了过去,得意洋洋的告诉她自己已经知道爱丽丝结婚的事实,这一消息自然是办事大厅遇到的那对新婚夫妇告诉她的。面对老板娘得意的神情,小说中的爱丽丝和电影中的爱丽丝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小说中爱丽丝只是在听到消息后回了一句:“说完了吗?”就转身离去了,多少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而电影中的爱丽丝在听到这个消息后霍然站起,回敬了下面的话:“我差点忘了,这个小镇是什么地方。”
我差点忘了,这个小镇和其他的小地方没有什么不同,流言和八卦还是会满天飞,还是会有像你一样是非的人关注着每个人的死活,怕自己找不到别人的错处;我差点忘了,这个小镇还是那样闭塞、狭隘,这里的人仍然以别人的家事作为自己津津乐道的谈资,尽管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哦,可能仅仅是看不惯别人过得比自己好,仅此而已。那一刻,我相信爱丽丝是顿悟了,家乡的小镇也许安逸,也许稳定,但它却永远不会有纽约的自由与安宁,什么是故乡,也许并不仅仅是生吾养吾的地方,你在哪片土地得以安眠,心灵得到安歇,那里才是你真正的故乡。正是有了这段话,全片的主题才有了更宏大的视角,爱丽丝的返回才显得有意义和理直气壮,再也不是小说中的悄然离去,也许小说的描写更真实,但电影的演绎却更富有层次,更引人深思。
影片最后,爱丽丝回到了纽约,和托尼在阳光下紧紧相拥,当屏幕下方打出“吾心安处是故乡”这一行字后,我明白这部电影有了小说以外的深刻内涵,这也是我最爱之处。
这部电影可圈可点之处还在于一些细节,如爱丽丝返回纽约的船上遇到了曾经和她一样第一次出门的爱尔兰姑娘,她像那个波浪姐一样给了她许多建议,还有西尔莎在这部影片中的着装,简直是上世纪50年代美国女性的穿衣范本,在这里也和大家一起欣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