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战风波导火索的同人写作无辜吗 肖战为什么知道227事件还不出来发声

肖战粉丝风波仍在持续。事件的起因是有人在名为《下坠》同人小说中,将肖战设定为有性别认知障碍的发廊妹,王一博则是…

肖战粉丝风波仍在持续。事件的起因是有人在名为《下坠》同人小说中,将肖战设定为有性别认知障碍的发廊妹,王一博则是爱上他的未成年高中生。这引发肖战粉丝不满,在她们群起举报下,Lofter的同人创作大规模阵亡,为同人创作提供服务国外网站AO3更是从此“404”。

同人创作圈和路人们随即进行“世界联动”,痛斥举报行为对创作自由的破坏,并进行轰轰烈烈的抵制肖战活动。3月1日晚,@肖战工作室致歉,同时挑起战火的肖战大粉头也致歉。

这已注定是个双输事件,肖战“输了”,路人缘大损,不仅一系列代言大受影响,之后的星途也会坎坷;所有热爱自由的创作者也“输了”,他们的空间已进一步遭受挤压。

复盘整个事件,肖战粉丝是理亏的一方,因为对举报个人创作自由行为的不耻,愈发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我们所倡导的举报,应该是违背法律且危害社会的行为,而不是一般的言论或思想。后者不仅钳制自由,更可能造成人与人之间信任的破坏,激发人性的丑陋和阴暗。

只是在声讨走火入魔的饭圈文化的同时,我们也想理性探讨:将肖战设定为发廊妹的同人创作,全然无辜吗?打着“创作自由,文学无罪”的旗号,就可以对明星进行为所欲为的二次创作吗?

作为自由创作的同人创作

所谓的同人创作,指的是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同人们根据已有的动漫、小说、影视文本及现实中的真人进行改编、演绎、再创作而产生的文化产品,包括小说、漫画、动画、广播剧等。同人创作是一种带有粉丝向的二次创作。

cp粉所写同人文小说

就比如《下坠》,创作者和读者很可能是《陈情令》的观众和粉丝,他们将剧中的CP“博君一肖”延伸到同人小说创作中,让肖战和王一博再续前缘,小说中俩人是一对恋人,并且也有一些微微露骨的性描写。因此,《下坠》本质上是衍生自《陈情令》,以及肖战、王一博本人。

对于同人创作,大可不必会挥舞道德大棒。首先,这是一种小圈子内的自娱自乐。就比如同人小说,它并非公开出版,只是粉丝在互联网小众论坛上发表、分享、传播、阅读,同时,同人创作反对商业化的干涉。

其次,这是一种世界性的亚文化现象。同人小说在英美饭圈中叫粉丝小说(Fanfiction),其在20世纪60年代就出现,1966年播出的电视剧《星际迷航》是最早的文本(之一)。这部电视剧播放时间之长以及影响力之广,让它拥有无数粉丝,粉丝们也自发地以《星际迷航》为基础进行各种二次创作,并出现了大量以两个主人公为主角的男男情爱文学。

《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剧照

至今粉丝小说在英美饭圈仍蔚为壮观,就比如由J.K.罗琳的《哈利·波特》衍生出的同人创作数以十万计;《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热映后,欧美饭圈关于两个主演提莫西·查拉梅和艾米·汉莫的男男小说也不少。

上世纪90年代,受到日本同人创作的影响,“同人”这一概念以及相关创作开始在中国大陆出现。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勃兴,同人创作的可见度不断提升,参与者也越来越多。有针对动漫的同人,比如《灌篮高手》的同人创作;有针对电视剧的同人,比如《士兵突击》的同人创作;还有针对偶像真人的同人创作,比如日本杰尼斯艺人之间的男男CP创作,韩国偶像组合的男男CP创作,中国大陆新晋偶像的CP创作(比如针对超级女声选秀的“绯色超女”贴吧),等等。近几年,随着粉丝文化的崛起和饭圈经济的迅猛发展,CP文化横扫互联网,同人创作也前所未有的繁荣。

同人创作在欧美社会被相对宽容看待,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人们愿意将它视为一种反对文化资本垄断、充满个性自由和个性解放的创作。

20世纪90年代,美国文化学者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在其著名的《文本盗猎者》中,以电视剧《星际迷航》的粉丝为研究对象,指出粉丝是媒体内容的积极消费者、熟练的参与者:她们借用文本上对自己有用的部分重新解读,创造新的意义甚至是在主流媒体中无法言说的想法。这一挪用文本服务自己的积极阅读,称为“盗猎”,粉丝的同人创作,也被视为勇于争夺文化权力。

另一方面,参与同人创作的绝大多数是女性,很多数据称,女性比例高达90%以上。而同人女的创作中,绝大多数又是男男向的耽美小说,《下坠》也是。

从积极层面看,耽美其实给女性提供了一个“自己的房间”,她们可以自由地欣赏男性的容貌与肉体之美,通过想象男性间的欲望缠斗,完成自己的欲望宣泄与满足。同时,男男之爱,为传统的男女爱情故事提供了新的走向。女性由此构建了新的性别秩序与爱情想象,最终服务的是,寻找女性在性别秩序与爱情关系中的新的潜能。这时就达到了亨利·詹金斯所说的,通过同人创作实现了主流媒体无法说出的想法。

同人创作也应有边界意识

因此,自从同人创作诞生以来,虽然它一直在主流社会的视线外,但也得以在小圈子里自由生长、生生不息。

这一回肖战粉丝的举报,固然极大破坏了同人创作圈,但换个角度看,它只是戳中了同人创作一直以来存在的软肋——同人创作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小圈子得以让同人创作不受限制地自由生长,但自由生长的另一面是野蛮生长。

《陈情令》根据小说《魔道祖师》改编

当同人创作的样本是小说和影视剧时,它的法律风险是对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可能造成的损害。比如针对《魔道祖师》的同人创作,它们立足的根本是《魔道祖师》早已为受众所熟知的鲜明的人物形象,读者在阅读同人小说时脑子里联想到的是《魔道祖师》塑造的形象。从著作权角度看,它可能对原作知识产权造成侵权。虽然从法律角度看,对文学角色进行版权保护颇为困难,但文学角色作为作者独创性和智慧性的体现,凝聚了创作者大量的心血和劳动,如果可以被肆意扭曲和篡改,那也是对原作者的极大不尊重,是对原创的抑制。

因此,我们既鼓励创作自由,不提倡打压同人创作、阻碍文化进步和发展,同时我们也希望同人创作者尊重原作,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比如同人创作不应贬低、污损原作,并始终局限于小圈子自娱自乐,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化。

像J.K.罗琳一直支持《哈利·波特》的同人创作,但2007年有同人创作者打算出版《哈利·波特词典》,就遭到J.K.罗琳反对。双方对簿公堂,最后J.K.罗琳获胜。

《哈利·波特》同人文版权纠纷

而针对明星真人的同人创作,还需顾及的一个法律风险是,对明星名誉权的伤害。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虽应让渡一些权利,但明星也享受作为人的名誉和尊严。有律师表示,“如果创作不当,引起现实人物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评价降低,如恶意侮辱、诽谤、丑化,制造负面形象,涉及侵害艺人的名誉权的情形,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追责。”

换句话说,大部分时候,同人创作的“权利”,是他人“授权”的。但相信没有几个同人作者取得授权。因此,诸如《下坠》类似的创作,它本身就是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临界点上,别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人创作就应恪守边界,低调、谨慎,并限制其在主流平台传播。如若明星本人对创作提出异议,其实也无可厚非,别人愿意“授权”是帮助,而非义务,收回“授权”也是一种权利。

因此,肖战粉丝固然做出了错误的示范,但个别同人创作者和爱好者凭此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以“创作自由、文学无罪”的旗号对同人创作大加鼓吹,同样是错误的示范。经此风波,应该反思的不仅饭圈,同人写作者圈也需把握好创作的边界,不以创作自由之名,侵犯他们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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