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直播带货风靡全国,在直播带货发展一段时间之后,罗永浩参加抖音组织的直播间活动直接将这一营销方式推向高潮。有许多的商家也利用直播带货这一方式赚的盆满钵满,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够通过直播带货赚钱。比如最近有一则新闻报道称有一家传媒公司签下了51万的直播合同,让陈小春和一个网红一起在网络上带货卖东西。结果连续直播了三场,销售额却只有5000元,最终负责带货直播的传媒公司向商家返还了41万的服务费。
一提到陈小春我们印象都非常深刻,从上世纪90年代的《古惑仔》系列电影开始,陈小春就一直不断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内。像陈小春这样大腕的明星能够来给一款产品做直播带货,从逻辑上讲固然是非常有利于此产品的销售的,但这次陈小春连续三场带货却仅仅只卖了5000多元。这说明当风停下的时候,飞在天上的猪也会掉在地上而且摔得更惨。
一个商品能否收获超高的销售额,虽然与宣传手段关系重大,但是其本质还是在于商品的质量是否能够让消费者信服。当一件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说没什么好处或者质量较差损坏了商品的口碑时,不论这件商品的厂家请多大腕的明星来带货,消费者都是不会买账的。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全世界的消费者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好忽悠了。
商品的商家将传媒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拿到了41万的服务费减少了许多损失,但是这家公司难道不应该好好反思反思吗?为什么请了陈小春这种大腕的明星来带货都只能卖出5000的销售额,他们公司本身的产品是不是出了非常严重的问题?当你本身的商品不行时,即便再用各种手段方式去打广告,固然也是无法占据市场份额的。
在如今网络购物如此兴盛的大环境下,有许多公司开始盲目的利用网络扩大自己的知名度,意在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但网络是把双刃剑,商品的优点和缺点都会被无限放大,一旦宣传出点问题,商品的缺点在网络上经过曝光之后,这件商品基本上就没有什么能卖出去的可能性了。所以厂家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的选择网络宣传方式,尽量避免仅仅只卖5000元的惨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