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或也曾有过以下的经验:当在找寻某样东西时,最先回想的,是该物件最后一次使用在甚么场合。
这时候,倘若有人告诉你应该是放在何处,它就会像是个启动记忆开关的指令般,驱使自己不断地朝着该时点该场域回溯。
脑海中不禁浮现当时的场景,勾勒着自己在彼时作为的点滴,倘若仍旧遍寻不着,往往便开始钻牛角尖,而衍生出执念的假象,然最后往往却证明着,寻觅的物件根本就不在那里,期间所做的一切模拟、以及勾勒出藏匿的点滴,事实上都只是最初暗示指令的意识植入所引致。
“人是健忘的”,有时候猛然问你上一餐吃了甚么,尚且都还得想一想,更况是昨日、乃至于更远的记忆,必然随著岁月的推进而有所流逝。
基此,当刑事侦办援引近似于“催眠”的回溯疗法,希冀从片段的记忆中拼凑起完整的案件系络,过程中期欲达到百分百正确无误的境界,试问又谈何容易呢?
如同各种讯号波的传递相仿,当递送期间存在著显明的突波,必然使讯号产生高低波澜,一旦干扰波益发强烈,则所激起的浪潮,甚或可能使递送嘎然而止,根本不可能毫无谬误的抵达彼岸。
相仿的,刑案的侦查亦乎如此,居心叵测的犯嫌,透过我见犹怜的形象,先是向社会释放出受害者的弱势形象,进而在取得舆论主导权后,再操弄亲人间积存已久的愧疚感,在家人们因宗教膜拜、酗酒迷惘而记忆模糊的情境下,迳自杜撰没由来的情节,加添各该人等莫须有的罪名。
一旦他们抵挡不住道德良心的谴责,主动出面投案,则外有舆论、内有实证的有利条件下,一桩冤案或就如此产生了。
这也是为何当代侦讯过程中,必须透过全程录影的原因,毕竟检警任何推论式的案情,都可能成为引导意识模糊嫌疑人自白走向的关键因子,但这些推论是否全然正确,根本上就是个大问号。
《回溯迷踪》尤耐人寻味的,是主角伊森霍克最终洞悉案件的触媒情节。
当其在街边广告看板瞧见时常出现在自己梦境中的老妇人,让他恍然大悟的知道,原来一直以为的邪恶势力,根本只是自己擘画出来的虚无情节,一切都源自于恶魔故事的导入所引致。
从中不免亦可窥见电影讽刺广告乃以意识植入、潜意识的催化人们进行无谓消费的手法,事实上与恶魔膜拜的异教邪端,是如出一辙的。